基建处工作职责  
2022-08-18
 

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工作职责

    基建处是学校主管校园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.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基本建设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等,根据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工作要求,协助学校发展规划部门编制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续建等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、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文件。
    2.
负责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地测绘、地质勘查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环境评价报告(表)、节能评估、土地污染调查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、初步设计和概算、施工图设计等项目立项和开工文件并报审报批。办理征地、规划审批、报建、质监安全、开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及各种规费的缴纳。
    3.
负责提报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、检测单位、跟踪审计单位的招标条件,配合招标部门确定项目承包单位。组织协调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、检测单位、跟踪审计单位,做好工程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管理。

4.负责拟定投资计划,做好财务计划与核算,定期向学校和有关部门上报建设统计报表。
    5.
负责工程项目预算编制与初步审查,负责合同签订、监督履行、竣工验收、竣工移交与工程竣工结算报审等管理工作。
    6.
负责落实已竣工项目质保期内的保修维护工作。
    7.
负责建设项目文书档案、工程档案立卷移交。
    8.
负责学校大型改造工程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
9.加强自身建设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。

    10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