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排查公共建筑及设施安全隐患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我校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已经展开,为消除校园建筑及公共设施安全隐患,建设平安校园,请各单位对使用的校园公共建筑及设施进行安全隐患自行排查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排查重点
公共建筑及设施。包含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办公楼、食堂、温室、道路、围栏围墙、配电房、水泵房、消防设施、体育设施等。
二、排查内容
1.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、裂缝、变形等情况;
2.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、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、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等情形;
3.建筑及公共设施周边是否存在明显安全隐患、边坡是否稳定等;
4.消防通道是否通畅,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,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。
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前将发现的安全隐患报送至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综合科(电子版钉钉发盛治亮),电话8785165。
附件:公共建筑物安全隐患报送单
校园建设与管理处
2023年5月9日